王健法学院接受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5浏览次数:295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16年接受推免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接受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苏州大学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6年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接受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办公室:王健法学院B303,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27483
三、拟录取推免生人数
     学术型各专业方向拟录取人数:
 01法学理论、02法律史、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4刑法学、05民商法学、06诉讼法学、07经济法学、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9国际法学、10知识产权法学方向拟录取1至2名;
专业型法律硕士拟录取人数: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6人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6人
 
四、复试录取程序、具体日程安排
 考生报到、验证时间:2015年10月7日上午9:30---11:30;
 报到验证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大校本部王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法学楼B303);验证材料: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其它证明学术研究能力或潜力的材料。
 复试日程安排(推免生需参加接受推免笔试和面试):
2015年10月7日下午1:30---4:30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学术型和法律硕士(法学)涵盖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为《法律基础》。
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2015年10月7日晚上6:00开始进行外语面试。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2015年10月8日上午8:00开始进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地点:王健法学院二楼大会议室B201。
 复试成绩暨录取: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外语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50%。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结合各专业拟接受推免研究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时上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和公示。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推免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推免复试费80元/人。
五、 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015年9月24日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欢迎你!
 
附:苏州大学校内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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