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请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准备好证明材料(司考成绩单等)复印件在报到时一并提交。(面试参考分值为10分)
通 告
请以“通过司法考试”为据申请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考生务必在今日(18日)下午2点前将证明材料传真至王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12-65227483)以便确定能否调剂复试。逾时不候。
调剂复试的名单以研招办19日网站公布的为准。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2016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仅限于一志愿考生),其余单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本专业是否接收调剂 | 复试分数线 |
030101 | 法学理论 | 否 | 337 |
030102 | 法律史 | 否 | 351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否 | 325 |
030104 | 刑法学 | 否 | 355 |
030105 | 民商法学 | 否 | 346 |
030105 | 民商法学(知识产权) | 否 | 344 |
030106 | 诉讼法学 | 否 | 366 |
030107 | 经济法学 | 否 | 341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否 | 384 |
030109 | 国际法学 | 否 | 354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否 | 325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是 | 315分(限一志愿报考生,调剂复试生除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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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复试办法
为优化、提升生源质量,我院拟安排该专业少量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术型优秀考生调剂复试。法律硕士(法学类)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报考条件(本科为法学专业);
2)满足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接受:
①“985”或“211”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毕业生;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毕业生;
②已通过司法考试的。
4)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拟调剂该专业复试的直接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传真:0512-65227483),各位相关考生在18日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我们与你联络确认调剂复试信息。
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请将(成绩单、资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传真至0512-65227483胡老师收。
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经研招办3月19日审核后将通过王健法学院网页发布复试名单和电话向考生本人确认。
调剂复试: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15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300分。
所有复试安排请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通知(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动态)以及王健法学院的网上通知。即日起,学院将通过电话向上线考生确认。
复试时间:
报到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2016年3月22日晚上18:00——21:00
面试2016年3月23日至24日
复试地点:
详见复试须知及复试具体安排表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