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1639

2016年6月12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黎宏教授莅临我院并举办了一场题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及其判断”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钱叶六教授主持,我院刑法教研室李晓明教授、彭文华教授、陈珊珊副教授、杨俊老师及我院近五十名学子参加了此次学术盛宴。此次学术讲座还吸引了以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狄克春政委为首的近十名公安干警及苏州部分律师的参加。

黎宏教授首先论述了判断因果关系在刑法理论中的重要意义,即为什么要判断刑法因果关系。黎宏教授分别从刑法因果关系为判断是否成立犯罪提供依据、为判断是否成立犯罪既遂提供根据、为正确选定法定刑提供依据三个方面予以说明,并引用我国刑法中的若干条文加以细致分析。接着,黎宏教授就如何判断刑法因果关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释。黎宏教授力主对刑法因果关系从两个阶段判断,第一个阶段是形式关系之判断,此阶段是一种事实判断,所依托的理论是条件说;第二个阶段是实质关系之判断,此阶段是一种实质判断,即是否可以把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同时介绍了相当因果关系说、客观归责理论、危险的现实化说等三种实质判断的刑法理论,并指出危险的现实化说较为合理,且可操作性强,将成为我国刑事实务界判断因果关系的有力学说。最后,在学说的具体应用方面,黎宏教授结合实践中发生的一些案例,重点分析了实质关系之判断的两个步骤,即先要确认行为的危险性,主要检讨实行行为当中是否包含有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其次再检讨行为的危险是不是在结果当中变为了现实。

黎宏教授所提出的刑法因果关系之判断方法,是对德日刑法理论话语的引入,有别于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其观点之新颖、见解之独特勾起了在场听众的极大兴趣。在钱叶六教授就黎宏教授的精彩讲座进行了简要的点评之后的互动环节,我院彭文华教授就因果关系的判断排斥主观认识这一点与黎宏教授在理论层面进行了探讨,狄克春政委还就苏州近期发生的一起真实的疑难案件与黎教授进行一场理论与实务的互动。最后,出席讲座的部分律师及我院学子亦就自己的困惑进行发问,黎宏教授一一进行了细致地解答和回应,现场氛围十分活跃,在场众人均表示自己获益匪浅。

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