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法学院2021年本科生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公示和说明

发布者:沈险峰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5073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教字[2020]168号)、《王健法学院2021年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学校分配名额,经本人报名,基于GPA(平均学分绩点)及发展素质成绩,王健法学院2021年本科生推免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公告如下:

排名.docx


说明:

  1. 依据《王健法学院2021年本科生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中第七条(一)规定,陈冠宇总分388,两位小数绩点3.69排名第16,替补1;王小丽总分388,两位小数绩点3.66排名第17,替补2,张传坤总分385,替补3。

  2. 如对公示有疑义,请于10月18日前公示期内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交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郭凤云处,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在3日内书面答复具体意见。如对答复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校教务部申诉。


王健法学院

2020年9月28日



关于王健法学院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示的说明


  2020年9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推免”综合考核小组会议,小组成员由我院六位法学专家(其中四人为教授,两人为副教授)组成,考核小组依据《王健法学院2021年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24位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并现场打分确定。评议和打分结果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如上。

关于该推免结果公示,有以下六点说明:

 1. 因为《实施细则》前期在同学中间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苏州大学教务部同意,因此“推免”综合考核小组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落实该项工作,不再考虑《实施细则》以外的其他因素。

 2. 有些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级别存在争议。对于这些争议,经“推免”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决定,依照立项或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或发文单位上的公章进行级别认定。

 3. 对于到国际组织进行实习的材料,“推免”综合考核小组认为,如果不在苏州大学教务部推荐的“国际组织”目录中,应当从该国际组织的注册资本,国际组织成员(会员)单位和领导层在国际上的广泛性,该组织在国际上的知名度、重要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4、 根据苏州大学的规定,我院在公示名单中设置了三名候补人,如果被推荐的学生已故放弃或丧失推免资格,则依据公示名单依次替补。

 5、发展素质成绩认定的依据与推免公示名单同步进行公示。如同学们对公示结果和依据有异议,请提交纸质书面意见。如想查阅成绩认定所依据的证书或其他纸质证明材料,请于上班时间上午9-11点,下午2-4点至教务办公室B306郭凤云老师处查阅。

 6. 我院拟在本次推免工作结束之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施细则》,为2022年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前设定规则。但在《实施细则》没有进一步修改之前,依然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另外,自2020年起,本院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当先后学院学工办和教务办报备。报备之后,学院根据国际组织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没有报备的,在2022年度推免工作中不作为“国际组织实习”项的加分认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