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马俊法官来我院讲学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975

2016年9月28日晚,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马俊法官应邀来我院作了题为“如何把控离婚案件的庭审”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张学军教授主持,众多师生参与。


马俊法官从法官身份来讲解庭审中如何把控离婚案件。首先马法官提出的关键词为“掌控力”。现在国家司法制度改革,法庭审理由纠问式变为抗辩式,因此法官在庭审中要体现霸气,在审理案件中要有自信心,保持主导地位。霸气的展现一方面要借助法院的庄严肃穆给予当事人一种压迫感;另一方面法官要了解案情,知道矛盾双方的症结,在主持庭审过程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但是,霸气并不意味着高高在上,要掌握好度,审时度势。

接着马俊法官提到在庭审程序中会出现的问题,庭审程序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第一个问题为,在法庭辩论中,一方陈述,另一方争辩,拍案而起,与对方发生争吵,此时法官应当制止,但在制止无效时先让双方争辩几句,法官在间隙中介入,以较重语气给予双方训斥,已达到目的。第二个问题来自旁听席的干扰,离婚案件中亲属指责一方当事人,无视法庭秩序,在此情况下,法官不能姑息,行使法官权力,当即驱逐出庭。


其次,马俊法官提到要有谦虚的态度,在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其他问题,例如金融、保险、医疗、证券等,在此可以放低自己的姿态,向当事人请教,从而拉近关系。

另外,要有亲和力,法官在处理矛盾时,以旁观者身份将矛盾局限在当事人中,不能将矛盾引致法官身上。法官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还要具备应变能力。马俊法官还提到庭审公开,并与大家进行交流。庭审公开是法律公正的一种表现,但在庭审上网时要尽量选择有律师的庭审,具备法言法语和完整的程序。

讲座最后我院老师和学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马俊法官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随着雷鸣般掌声,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董敏  审稿:范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