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我院隆重举行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9-11-25浏览次数:2086

2019年11月23-24日,第三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如期在我院举行。大赛吸引了15家拥有法律/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培养单位组队参赛,历时两个多月的准备,一天半的激烈角逐,大赛于11月24日落下帷幕。


24日上午, 第三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闭幕式暨颁奖典礼在王健法学院东吴大讲堂隆重举行。江苏省社科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教指委主任夏锦文,苏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教指委副主任芮国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教指委委员蔡道通,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教指委委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教指委秘书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俊,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伟,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吴雪梅作为嘉宾出席了本次典礼。典礼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主持。

芮国强书记首先致辞,芮书记表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是各界新时代高水平法学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也是省教育厅积极主导开展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的根本出发点。苏州大学作为比赛的承办方,将在省教育厅和省教指委的指导下,在深化案例大赛的内涵、拓展案例大赛的外延、提高案例大赛的质量等方面持续不断地做出新的探索,希望法律案例大赛能够成为一个共治、共建、共享的人才培养的好平台,为全面提高我省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作出更大的贡献。

蔡道通院长强调,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是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赛学结合为宗旨的活动,通过创设诉讼情景,从而提升高校法律研究生运用法理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蔡院长就法律案例大赛本身的赛制、大赛涉及的四个环节中控辩双方的精彩表现也进行了点评,赞扬了参赛选手所表现出来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及展示的机智应变以及相关的团队合作精神,并呼吁研究生们多参加类似比赛,充分展示法学学子的法治素养和法律信仰。

夏锦文主任表示,整个大赛组织有序、保障有力、公平公正,精彩纷呈,是一次高水平的法律论辩实战大赛,是对江苏省法学研究生学习研究实践成果的大检阅。夏锦文主任提出研究生培养教育模式要围绕创新这一内涵进行改善,江苏省举办的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就是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结合在一起、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并得到实务界广泛支持。

随后刘宏伟主任分别宣读了书状奖项和言辞辩论奖项。扬州大学凭借不俗实力拔得头筹,荣获冠军,南京师范大学获得亚军,南京财经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并列第三获得季军。南京师范大学的张子炎同学因其流畅的表达和连贯的逻辑思维荣获“最佳辩手”称号。苏州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获得了优秀团队奖;扬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获得了优秀书状奖。

“法治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法治人才便是治国人才,广大研究生作为青年人在这样的新时代应当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积极地投身于法治实践与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思维能力及制度意识,从而为提高治理能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