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在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喜获佳绩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511

2016年11月23日,由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省市法学会联合主办、江苏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江苏省南通市隆重召开。本届论坛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发表书面讲话。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南通市委书记陆志鹏、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分别致辞。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四省市法学会领导、长三角地区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活动。

长三角法学论坛作为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及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本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意在推动我国长三角地区环境污染防治法学研究的学术交流,并为促进长三角地区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的发展完善建言献策。本届论坛得到了实务部门和学术科研机构的大力支持,共收到征文368篇。经论坛组委会组织初评,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终评,确定获奖论文共77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4篇,优秀奖47篇。获奖论文大多围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区域污染的联防联控、环境司法改革、环境多元共治等当前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展开实证考察和学理探索,对促进长三角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在朱谦教授的指导下积极撰文参会,其中,博士研究生王超锋提交的《我国区域环境执法的模式探究》及硕士研究生袁小英提交的《造成跨行政区域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问题之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适用困境之分析》均获得了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近年来,我院大力推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研究生创新培养机制,在抓好研究生课堂教学和日常培养工作的同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以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以我院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我院环境法专业的研究生钟情科研、勤奋好学,多次参加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等各类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应奖项,此次在本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上再次获奖,是对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又一次肯定,也必将激励我院研究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今后的学习、科研之中。


(审稿:范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