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恢复法学教育四十周年系列公益学术讲座”第一讲:施立栋副教授谈“信访法治化改革的再出发”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1661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4月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对于该条例的学习和研究,4月20日晚7点,“苏州大学恢复法学教育四十周年系列公益学术讲座”第一讲邀请我院施立栋副教授以《信访法治化改革的再出发——以纠纷的中立评估为视角》为题开展学术讲座。院党委书记孙宁华、副院长程雪阳、副院长上官丕亮参加本次讲座。本次学术讲座由程雪阳副院长主持,黄学贤教授、王克稳教授、陆永胜副教授、朱中一副教授、陈仪副教授、石肖雪副教授、庄绪龙副教授、何驰老师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王健法学院将近500名学生参与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施立栋老师指出在迈向现代法治的进程中,如何妥善安置信访这一传统制度,是我国信访制度改革中的核心议题。为此,他从纠纷的中立评估这一新视角,就信访制度和相关工作如何法治化分享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施老师认为,信访制度法治化改革的域外参照系,不应是申诉专员制度,而是如早期中立评估、公开报告人等中立评估机制。为此,他从信访组织机构的完善、评估机制的类型化设置、配套制度设计等方面对现行信访制度系统性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在与谈阶段,与谈嘉宾们就施立栋老师的报告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黄学贤教授认为,信访是否法治化的判断,可以以“三到位一处理”作为标准;王克稳教授提出,从法治化的角度,需要明确信访权的权利基础是什么、信访制度的首要功能是什么、信访在争议解决中发挥了什么作用等问题;上官丕亮教授认为,应当明确2022年版《信访工作条例》的法律性质,同时要考虑中立评估制度的可行性;陈仪副教授认为了,中立评估制度能提高处理结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但其对评估人要求很高,评估人员的遴选来源可以进一步考虑;朱中一副教授提出了中立评估制度可行性、评估人员的中立性等问题;石肖雪副教授提出纠纷解决是否能放置在法治化语境之下的问题;陆永胜副教授提出了信访的机构、职权、程序等问题;韩小安法官提出信访与司法制度的关系协调问题;庄绪龙副教授则指出,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需要按照不同类型来进行分类建构完善的问题。

学院党委书记孙宁华作总结发言。她表示,虽然因为疫情的原因老师和同学们不能返校,无法线下交流,但是本次线上活动非常成功,彰显了我院“学术强院、学术育人”的宗旨和目标,期待老师们举办更多的学术交流活动,喜迎我校恢复法学教育四十年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