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冯嘉、黄文煌两位老师喜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次数:768

近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公布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立项结果,我院冯嘉副教授申报的课题《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编号20YJC820013)、黄文煌副教授申报的课题《损害赔偿理论的更新与现代应用研究》(编号20YJC820018)喜获青年基金项目立项。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构建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中央强调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有其历史必然性:第一,促使义务人积极履行保护自然资源的义务;第二,定纷止争;第三,为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市场化流转奠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统一的生命体”。保护自然资源,应当树立生态系统的观念,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故自然资源确权工作的开展,应尽量避免对单一自然资源要素进行确权,或者将同一生态系统内的不同自然资源确权给不同主体,这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冯嘉老师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进行研究,不仅从法学基本理论的角度论证和解释国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还从环境法和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对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进行研究。课题较好地结合了物权法与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期待其研究成果能够为国家有关部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统一确权登记办法或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律提供对策和建议。

黄文煌老师的《损害赔偿理论的更新与现代应用研究》以民事责任法的损害论为选题,该选题源于对损害赔偿裁判实务的问题意识。在实践中,出现了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车辆贬值损害的可赔偿性、使用丧失的损害赔偿、利润剥夺请求权的适用等疑难问题,长期困扰法律实务。为破解这些疑难,该项目拟采取“损害填补”和“损害预防”的功能分析视角,探讨损害的可救济性、损害的金钱评价、损害的分担与损害赔偿范围的调整等议题,最终为案件疑难之解决提供参考方案。

在研究目标方面,该项目还尝试建构我国将来《民法典》中损害赔偿法的解释论体系。项目拟运用历史的与比较的方法,对传统的损害理论加以梳理,主张正视域外法因路径依赖等因素造成的制度交叉与繁复,对传统的理论保持清醒的认识,因此,该项目拟立基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将来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文规定,在我国现行法的框架下阐发新的理论认知,为损害赔偿解释论的展开提供可能的借鉴与指引。

本次教育部项目的成功立项,是对我院教师科研工作的肯定,也进一步提升了青年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信心。今后,学院将继续大力激发教师群体的科研活力和探索精神,发扬善于多想、敢于多思的优良学术传统,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为学院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