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畅谈“民诉教学教材改革的新尝试”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1393

2017年3月26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莅临我院,在王健法学院大会议室以“民诉教学教材改革的新尝试”为题进行了讲座。讲座由我院张永泉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杭平以及我院刘磊副教授、汪雄涛副教授、吴俊博士担任嘉宾。


张永泉教授首先介绍了王亚新教授的求学经历及其在专业上的建树,并表达了对王教授的敬佩。

王亚新教授介绍了自己酝酿十五年所撰写的教材《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王亚新教授指出,当下我国的民诉法教学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专业术语堆砌,二是理论与实务割裂,三是程序和实体隔阂,四是比较法知识与中国现行法之间联系松散。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为了培养学生掌握对程序规范进行解释适用的技能,在清华大学民诉法教学改革的基础上,王亚新教授撰写了上述教材。


王亚新教授指出,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民诉法教材的定位是功能性的而不是知识性的,即通过整理和改变民诉法的内容结构,让学生从知道知识转变为知道如何操作,实现教材与教学的结合、教学与实务的结合。

王教授主讲完毕后,张永泉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王老师对教学的思考非常多,研究了怎样才能把学生教好,教学方法探讨得十分深入。同时,他认为民诉法与实体法联系紧密,解释离不开实体法,要把实体法与程序法相融合。随后刘磊副教授、汪雄涛副教授发表了见解。

在提问环节,两位学生分别提出仲裁时效性、演绎推理与类比推理的问题,王教授详细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王教授运用了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述了有关民诉教学以及学习的相关知识,令在座的各位受益匪浅。最后,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供稿:孙加凤  审稿:范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