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修东吴学术论坛三十六讲: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969

4月20日下午,我们邀请到了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陈福院长,为我们做了题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改革与创新”的讲座。我院吴俊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莫志军法官、刑事审判庭郑兴群庭长、张秀红副庭长、刘蓓法官、梁晶晶法官,以及我院院长助理赵毅副教授参与了讲座。

讲座伊始,陈院长首先为我们介绍了坡头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情况,强调了该法院一直以来坚持的理念,即“调解优先”与“和谐亲民”的民商事审判理念。他提到,这种理念在坡头区法院的贯彻颇有实效,不少案件最终都归于调解与撤诉,和平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和谐亲民”的理念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作为审判者,不必要刻意地保持严肃来彰显法律的尊严,相反,应当亲切和谐地与当事人相处。陈院长认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与法律知识,也需要拥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同时他还必须是一个善良而有道德的人,唯有兼具后两点特点,才能亲民而深入地与当事人沟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达到仅凭理论知识所不能及的效果。

接下来,陈院长介绍了坡头区法院在审判家事案件上的突出优势与贡献。2013年,该法院成立了粤西法院系统首个家事审判庭,几年来柔情化解了众多家事矛盾。让法官善理家务事不是件易事,因为家庭案件有自身特有的审判难点,例如它往往关乎家庭隐私,案件查明事实困难;“法不如家门”的陈旧观点在民间根深蒂固;一旦涉及感情纠纷,容易造成当事人情绪激动与矛盾激化等等。陈院长分析,解决此类案件其实不需要法官运用太多的法理,而需要有耐心,力争把案件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法庭之外,以和解和好的方式画上圆满的句号。法庭还成立了家事和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室,首次采用心理专家参与调节的方法,效果斐然。

而对于扫黑除恶案件,坡头区法院也颇有成效。去年,该法院曾办理了轰动一时的“梁某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此案被中央重点关注,经由朝闻天下等栏目报道,引发热议。他向我们介绍了办理此案的前后过程,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口众多,且作案次数多、涉案罪名多、时间跨度久,导致旧法与新法的适用与追诉时效等问题的处理很有难度。为此,审判人员常常研究至深夜,最终完成了一份几百页的案件报告和判决书,给了公众一份满意的答卷。说到这里,陈院长笑着鼓励大家,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遇到重大案件一定不要畏难,要勇于担负起自己肩上的责任,用判决书向人民展示自己的成果。

陈院长还强调了公益诉讼对于我国的重要性。尤其是环保方面的公益诉讼,这关乎我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大计,应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关于执行问题难的情况,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例如,建立财产网络查控系统,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利用统一的司法网拍平台实现阳光拍卖;建立统一的四级法院执行办案平台,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信息向社会、当事人公开。

讲座的最后,陈院长对当前法院审判的现状做了评价与建议,并鼓励同学们积极投入到司法队伍中去,为实现中国梦献出青春和力量。同学们就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疑问,随后我院吴俊老师和赵毅老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本次讲座就此落下帷幕。

(供稿: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