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顺东吴环境法论坛学术讲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思考”在我院圆满举办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1244

11月30日晚上,由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冠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思考”学术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方式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一级高级法官,一级巡视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亚平主讲,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谦老师担任主持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雪老师、薛艳华老师、区树添老师、二百六十余位校内外师生及实务界同仁参会交流。

本次讲座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思考”为主题。刘亚平专委通过对“生态文明的认知进程”的讲述,引出江苏省人民法院全面启动环境资源“9+1”跨行政区划审判机制的改革,并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实践探索、难题破解、机制构建和空间拓展五个部分进行详实介绍。

刘专委首先对江苏省环境资源“9+1”跨行政区划审判机制设置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改革是基于现实需求:一是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历史遗留的、仍然存续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二是依据现有“谁污染谁担责”、“政府兜底”原则和政府行政手段,仍旧难以解决现实的环境污染和企业利益损失补偿等问题;三是跨区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往往涉及污染犯罪、行政监管职责、民事赔偿以及跨区域环境修复等问题,仅仅依靠某一行政区划的行政机关难以处理,亟待机制的完善。

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实践探索部分,刘专委指出,环境资源“9+1”跨行政区划审判机制的设置是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支撑、以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为法律基础以及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相关重要政策文件为重要依据。

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难题破解部分,刘专委介绍,通过遵循生态环境系统整体保护的自然规律、“去司法地方化”实行跨区划相对性集中管辖即将一审管辖权集中至9个以生态功能区划分的环境资源法庭、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三合一专门化统筹审判,可以解决环境资源司法条线割裂、相互脱节、裁判不一等问题。

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机制构建部分,刘专委提出,为便民维权、便利审判、便于执行,可采取全面实施网上立案、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全面建立内部协作等方式运行该机制。

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空间拓展部分,刘专委建议,畅通司法协调机制,构建外部联动机制,建立研究修复基地,设置宣传教育场馆,完善专家辅助机制,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人才储备等措施不断提升司法保护空间。

基于上述江苏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改革经验,刘专委总结: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应以问题为导向谋思路,以实践为基础探路径,以改革为抓手求破解,以创新为引领建机制,以社会为主体拓空间。这就是江苏环境资源审判走过的路,在改革的谋划探索过程中,力求搭建一个政治上立得稳,法律上有依据,实践上行得通,机制上可长久,模式上可借鉴的体制构架,努力争取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互动环节,参会的区树添、李雪、薛艳华老师分别就“三审合一”模式下三种责任的适用顺序、污染环境罪中单位犯罪“故意”和“过失”的主观方面认定、环境司法的边界等相关问题分享了自己的体会并与刘亚平专委进行了交流。刘亚平专委对参会老师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同时,对参会的同学们提出的环境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在总结环节,主持人朱谦教授感谢刘专委给大家带来精彩纷呈、富有感染力的讲座。他认为,讲座内容涉及的五个方面,逻辑严密,既有纵向的时间跨度,又有横向的点面布局,既展示了江苏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全图景,又揭示了江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之所以走在全国的前列所具有的敢于创新和坚持创新时代精神,其中的很多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最后,主持人对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对论坛的大力支持以及与会人员的热情参与表达衷心的感谢。至此,“久顺东吴环境法论坛学术讲座”第二讲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