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六讲:张永健教授谈《民法总则》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章欠缺的资产分割理论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946

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张永健来我院进行了题为“从三分天下,到一统江湖——《民法总则》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章欠缺的资产分割理论”的讲座。本场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方新军教授主持。


在主持人做完介绍之后,张永健教授表示《民法总则》划时代意义不言可喻,然而,由于中文文献没有建立清楚的财产独立与资产分割的分析架构。所以《民法总则》虽然承认了数种具体的独立财产类型,但却没有直接标志概括财产作为民法体系的上位概念。此外,也因为缺乏完整的资产分割理论意识,《民法总则》的法人章和非法人组织章,常见立法挂一漏万,将不同的组织型态混为一谈。

然后他给我们解释了他讲座名字中“三分天下”和“一统江湖”的含义。

“三分天下”指的是《民法总则》不应该先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再分为社会团体法人和公司,而他则主张从财产独立与财产分割的理论视角,可以采用三分法直接将法人分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和营利法人。而“一统江湖”则指的是法人应该并吞非法人组织和其他团体,而不应该单独设立非法人组织这一章。
之后,张永健先生讲述了什么叫做财产分割理论。弄清楚财产分割理论,就要弄懂两个概念:主财产防御和特别财产防御。

他将主财产防御和特别财产防御強型主财产防御都分为了五类。


而特别财产防御也分为五类。


最后,张永健先生提出,《民法总则》对法人和非法人的分类太复杂,在遇到有关问题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法律规定空白的东西,以及部门法之间脱轨的问题。他表示期待大陆立法者在今后的立法中逐步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

在讲解的过程中,张永健先生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同学们备受启发。在方新军教授做了总结以后,进入了同学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张先生一一解答。上午十一点,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