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获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1425

201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三巡”)面向巡回区域内的4省1市的9所法律院校招收法律实习生,我院为其中之一。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过自愿报名,专家面试等环节之后,选拨了陆家豪和吕森凤两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作为第一批实习生赴第三巡回法庭实习。

2017年11月21日上午,“三巡”举行首批法律实习生离庭欢送座谈会活动。该法庭的相关领导、全体主审法官,华东地区12所法学院(校)负责同志以及全体法律实习生参加座谈会。会上,我校民商法专业研究生陆家豪同学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2017年12月13日下午2点,我院在二楼大会议室举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优秀法律实习生经验分享会”。会议由院长助理程雪阳副教授主持,“优秀法律实习生”陆家豪同学介绍了他在“三巡”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分享了他的实习经验和感受。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正式揭牌成立,该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监督,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巡回审判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


(供稿:张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