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课程与公益诉讼学术研讨会在我院成功举行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9-07-30浏览次数:1058

2019年7月27日下午,“苏州大学法律实践课程与公益诉讼研讨会”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广电融媒体中心主办,由王健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中心承办。来自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苏州等地司法实务界专家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法律实践课程”与“公益诉讼”为主题,集中围绕“爱奇艺案”、“中国知网案”、“苏州轨交七块六案”等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学生提起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典型案例,展开深入研讨。会议分为四个单元,第一个单元是苏州广电“公益诉讼”扶持计划启动和聘任仪式,第二单元主要围绕“孙烨婷诉爱奇艺案”进行研讨,第三单元主要讨论法律实践课程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最后一单元是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

会议开幕式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黄学贤教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国华与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王晓雄致开幕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国华在致辞中指出,如何在实践教育中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是法学教育中一直思考和探索的内容。参与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对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这些公益诉讼案件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王晓雄在致辞中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要求每个人都参与。作为媒体,苏州广电总台在融媒转型升级中,将垂直细分工作做到位,今天出席研讨会的苏州广电融媒体中心“一槌工作室”就是一个成功的典型,一槌工作室下分一槌·拍案、一槌·问法、一槌·直播等栏目,如今已成功追踪了几起大案要案。作为媒体,要牢记使命,要牢记为大众服务,在案例报道中,要注意吸收公众的声音。

会议的第一单元由苏州广电融媒体中心“一槌工作室”负责人张利荣先生担任主持人,本单元的活动内容是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国华和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王晓雄共同为一槌工作室“公益诉讼扶持计划”揭牌,并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林彦教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部阚敬霞副巡视员,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孙煜华副研究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涂云新助理教授以及多位律师等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律专家颁发“看苏州·法学智库”专家成员聘书。

第二单元由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辰律师担任主持人,爱奇艺案件原告、苏大王健法学院本科生孙烨婷,孙烨婷校外指导律师、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长虹,苏州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海云进行了“孙烨婷诉爱奇艺案”的主题发言。

爱奇艺案件原告、苏大王健法学院本科生孙烨婷介绍了案件进行的原因、从起诉到判决的过程,以及案件现在进行的阶段,同时分享了参加“小城公益诉讼”对在校法学生的重要学习意义。

爱奇艺案件原告孙烨婷的校外指导律师——上海(苏州)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长虹发言,她表示,爱奇艺案件如果只是判决赔偿30元钱,那么对于案件起诉的初衷是毫无意义的,目前,爱奇艺案件双方均提起了上诉。此外,郑长虹律师就爱奇艺方在上诉状中提到的质疑原告小孙消费者身份的说法,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消费者的身份和主观动机是没有关系的。同时,针对爱奇艺方在上诉状中提到的其它争议焦点,郑长虹律师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苏州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海云发言,讲述追踪“爱奇艺案”的经过和采访中遇到的困惑,以及在案件采访中总结的经验。

在本单元的评议环节,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孙煜华副研究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小羊律师、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万镇律师对“孙烨婷诉爱奇艺案”进行了探讨。

孙煜华副研究员认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看,关于消费者的认定,不应考察维权的个别消费者的动机。而且,就算区分生活消费和营利性消费,也不能认为爱奇艺案原告进行恶意消费,更不应当将爱奇艺案原告与“职业打假人”联系在一起。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原告提起诉讼不仅仅为了个人,还为了公共利益,其二,与职业打假可以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相比,本案原告获得学校和律所提供的比赛奖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参赛案件都会获得奖励,而且本案原告也不是以诉讼获得奖励为职业。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旨是保护弱者,爱奇艺是一个大型上市公司;相对于爱奇艺而言,会员是弱者。法院在解释“消费者”时,应当遵循保护弱者的原则。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小羊律师对“爱奇艺案”进行评议。周小羊律师认为,本案中,消费者首先看到的是“会员充值免广告”的宣传,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爱奇艺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因为该公司提供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又没有把关键条款进行明显标注,因此不能期待所有的消费者都把这个合同完完整整看一遍。周小羊律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网络视频网站应尽的提醒义务进行规范,一是要简化合同的内容,严格限制合同的字数,第二是合同的行文应当通俗易懂,不能让人看不懂。另外,他还建议,本案的审判应该在全国审判直播网上进行全程直播。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万镇律师对“爱奇艺案”进行评议。他表示,自己也注册了爱奇艺会员,下载爱奇艺的会员协议后发现,密密麻麻的提醒有5页纸之多,字号是小五,而且其中有4/5的内容都是加粗加黑字体,这对消费者完全起不到关键条款提示的义务。其也认为,视频网站提供的合同应当与其宣传标语一样简洁明了,不能一方面通过宣传标语说“会员跳广告”,另一方面又通过这种密密麻麻的文字来限缩“会员只跳片头片尾的广告”。

在自由发言环节,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部阚敬霞副巡视员、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黄学贤教授、章正璋教授先后进行了发言与讨论。最后,主持人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辰对本单元进行了总结。

第三单元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吴俊副教授担任主持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进行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以及法律实践课程的探索”的主题汇报。

程雪阳教授在汇报中介绍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了落实卓越法律人才的改革目标,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知行合一”的卓越法律人才,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从2016年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与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合作,每年举办小城公益之星诉讼大赛,并对入选的学生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从而鼓励学生将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一方面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弘扬法治理念,通过具体个案诉讼推动社会的进步。另外,程雪阳副院长还介绍说,根据学院最新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这种由学生发起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不但被苏大列入一门正式的法律实践课程,而且也为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支持法学院的教学改革目标,培养更多更为卓越的法律人才。

在本单元的评议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彦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章正璋教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阚敬霞部副巡视员、海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苏玉菊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涂云新助理教授对程雪阳教授的汇报进行了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王太高教授认为,苏大法学院鼓励学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也给法学教育提供一个思路:以前教学注重“教”,学生的需求是什么、兴奋点在哪里,往往重视不够;现在更加注重“学”,注重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苏大法学院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让学生参与公益诉讼,鼓励学生将所学用到实践中,达到知行合一,不仅有助于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提升,也有利于对学生公益精神的培养,这一点值得其他高校学习和借鉴。

林彦教授认为,苏大法学院鼓励学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是一种有创意、有质地的教学模式,代表了我国法学教育界对于法律实践教学的一种新的探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也一直在积极探索鼓励学生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苏大法学院的做法值得借鉴,甚至可以考虑在上海交大引进这种教学模式,并落地生根。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章正璋教授在讨论中表示,对于学生的教育,应招之英才不能毁之,一定要对其负责,一定对他们友爱充满阳光。王健法学院虽然跟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才合作两三年,但这项合作实践效果非常好,学生的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学生在诉讼的过程中不仅学习了独立撰写法律文书,而且了解了法律案件的整个流程,这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阚敬霞副巡视员在评论中也给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开展的法律实践课程很高的评价。她肯定了王健法学院的法律实践课程的创新性,并从以下五个方面阐述了小城公益诉讼的创新之处:一是切中了当代法治的病根,推进了法治社会的进步;二是课程和案件推进的策略很好,从标的额、社会冲击力较小的案件入手,利于课程顺利进行;三是激发法学院学生公益心、正义感,而这也是苏州大学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最好体现;五是法学教育知行合一,有利于培养法学学生法律精神、坚守法律底线。此外,她对王健法学院的法律实践课程的运行模式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苏玉菊教授认为,王健法学院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2.0的初步方案”的目标明确、模式和路径清晰可行,并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亮点:第一点是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并重;第二点是强调了法律的伦理教育;第三点是法律的课程教育同职业规划相结合。同时,她也建议应当进一步细化该课程的评估和考核方案。最后,苏玉菊教授再次强调,合格的毕业生必须是负责任的公民,因此除了需要有基本的专业素养外,还需要有健全的人格,具体到法学专业上就是需要有社会正义感,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推动社会的进步。 

涂云新助理教授也高度肯定苏大王健法学院的探索,同时,其就“卓越法律人才”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首先“卓越法律人”中的“卓越”应当具有专业型、系统型、国际型等特性;其次,应当进一步加强案例教学法对于中国卓越法律人培养的推动作用;最后,要在法律实践课程中形成、养成公法学思维。

主持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吴俊副教授在对本单元进行总结的时候提出,现在的法科学生在程序法和证据法的知识和意识上还是有所欠缺,没有专业技术基础的伦理道德是靠不住的,其认为法律人必须首先成为工匠,如果不是工匠的话,其他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第四单元是会议总结单元,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亚球教授进行会议总结。

胡亚球教授在总结中指出,今天的会议是历次参加的会议中,律师参加率最高的一次,今天的讨论非常有实效,也非常成功。这次研讨会的立意点就是公益诉讼,从“轨交案”到“爱奇艺案”,苏大法学院的学生非常令人欣慰,因为只有当法律人真正做到“知行合一”的时候,才是对社会真正有影响力的时候,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成就感,能比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社会进步而取得的成就感有价值。

本次会议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下午,但是在4个多小时的研讨过程中,所有的与会人员都毫无困意,积极讨论,互相切磋,互相交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会议的讨论是深入的,对如何建设法律实践课程、推进公益诉讼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卓越法律人才,提供了很多新的思路和方法。


(供稿:杨杨;校对:方祖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