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黄学贤教授获评“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1-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目标,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七五”普法走在全国前列,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决定,对268个“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28名“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8个“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项目创新奖”予以表彰。我院黄学贤教授获评“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黄学贤教授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积极参与苏州市法治建设实践。连续当选苏州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十四、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在苏州市人代会上所提建议案多次获得优秀建议奖励;在2015年举行的苏州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划定城市边界,有效保护苏州生态空间”议案,被大会确定为一号议案,由常务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