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院成功举行
时间: 2016-05-20  作者:   浏览次数: 1

2016年5月14日,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和苏州大学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研究”学术研讨会暨我院王克稳教授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研究”开题在我院如期拉开帷幕,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以及《中国法学》杂志社、《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等单位的30位学者齐聚王健法学院,共同研讨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问题。开幕式由王克稳教授主持,王教授首先就各位嘉宾百忙之中拨冗出席会议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一一介绍了各位嘉宾,以及会议的筹备情况。上午9点,整个研讨会正式开始。

第一单元的议题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研究。本单元由《中国法学》吴蕾副编审主持,苏州大学王克稳教授、山东大学李忠夏副教授、南京大学肖泽晟教授、浙江大学巩固副教授以及苏州大学程雪阳副教授分别作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及其对国有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的影响”、“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释义”、“论国家所有权与行政权的关系”、“认真对待资源国家所有权’公权说’”和“从罗马法和澳门法来审视’国家所有’”的主题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刘飞教授和苏州大学陈仪副教授就上述五位学者的报告做了点评,在接下来的自由发言、提问与交流阶段,专家们各自阐述了观点,尤其五位作主题报告的专家重点回应了其他专家提出的疑问。

第二单元的议题为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研究。本单元由苏州大学朱谦教授主持,上海大学李凤章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欧阳君君副教授、江西师范大学王灵波博士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江利红教授分别作了“从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看我国地权转型”、“论我国自然资源特许使用的实施方式及其改革”、“论公共信托理论与水权制度的冲突平衡”以及“国有自然资源特许配置方式的评价”的主题报告。

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张莉教授以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何书中同志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详细的点评,随后自由交流阶段,各位专家畅所欲言,尽情表达各自的观点。

最后由《苏州大学学报》康敬奎主编主持了会议小结,由王克稳教授做了具体的会议总结发言。整个会议齐聚了民法学者、行政法学者、宪法学者以及环境法学者,各位专家从不同的学科和角度剖析了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配置问题,研讨会上既存在着思想上的共鸣,又存在了观点上的针锋相对,整个研讨会在智慧的交流和碰撞中圆满的结束。

(供稿:何登辉,审稿:王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