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5日下午2点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天贤刑事法讲坛”第十讲在江苏省天贤律师事务所如期举行。担任本次讲坛的主讲人是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负责人刘伟博士,刘伟博士此次与大家分享的讲座主题是“刑民法律的冲突与融合”。本次讲坛由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律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晓明教授、钱叶六教授应邀作为嘉宾出席。苏州当地律师、司法界实务人士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学子近50人前来聆听了本次讲座。
首先,刘伟博士以一起曾经引起热议的“帅某骗保案”作为引子,揭开了刑法与民法之间冲突的序幕,进而引出了一个一般问题,即民商事法律确认合同有效的行为是否认定为刑事违法行为?接着,刘伟博士对刑民法律冲突的表象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分别从实体与程序方面列举了冲突的具体表现,实体冲突的表现为:涉罪行为的刑民法律判断的差异、涉罪行为民事合同的效力对刑事犯罪的认定产生的影响;程序冲突的表现为:刑民法律程序的先后与衔接、证据上的冲突、裁判结果的冲突。并根据司法实践的过去与现在,梳理出了刑民冲突现象的两条脉络主线:一是从程序上的先刑后民到程序上的刑民分离再到实体上的刑民分立;二是涉罪合同的当然无效到有效到依据合同法予以判断。再次,刘伟博士对刑民法律冲突的根本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剖析,指出刑法规范的价值在于维护秩序与法益保护,民法规范的价值在于保障自由与私权利确认。正因为刑民规范价值的上的差异,导致了刑法与民法对行为评价的视角不同,判断的结果亦然不同。最后,刘伟教授就刑民法律冲突的表象提出了在维护法秩序统一性的框架内,引入违法一元论对刑民冲突进行融合,尽量对冲突进行消解,并提出了协调的方法,即出台专门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解释。
刘伟博士本次所分享的主题既涉及民事实体法,也涉及刑事实体法,同时还涉及程序法领域。正因为其横跨不同的专业,才使得本次讲坛既直面理论探讨的热点,又回应了司法实践所遇到的难点,充分彰显了本次讲坛的巨大价值,引起了在场听众的极大兴趣。李晓明教授与钱叶六教授分别对本次讲座作了精彩的点评,在之后的互动环节中,各方就自己所持的观点进行了精彩的论战,使得在座的听众享受了一场难得的教授论战之风采。本次讲坛历经三个多小时,最终圆满落幕!
(供稿:韩磊 审稿:范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