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青松,苏州大学律师学院发展战略顾问,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纽思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学士,1991年);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1997年)
工作经历:
一级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具有二十多年中国大陆和香港律师执业经验, 曾在Baker & McKenzie(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执业,当时是香港律师会(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注册境外律师,现为该会关联会员(Associate Membership)。
专业领域:
专注于重大商事法律事务,长期深耕重大商事诉讼、重大商事仲裁。
代表案例:
诉讼/仲裁类:
魏青松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重庆、宁夏、甘肃等多家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代理众多商事诉讼,在重大、复杂、疑难商事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实务经验。
代理美国艾利丹尼森公司(Avery Dennison)与台湾某公司之间诉讼标的额约4亿元人民币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该案管辖权争议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明确了“商业秘密保护不延及产品”的法律规则,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实践中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名列“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反不正当竞争类别案例之首,裁判文书亦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文刊登。2016年,该案件在江苏高院取得一审胜诉;202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胜诉。历经22年,魏青松律师率领团队终于为该重大特殊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代理轮胎行业“世纪大战”VMI荷兰公司诉萨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萨驰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同时,该案还入选“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本案是全国首例精细化计算技术贡献率的专利侵权案件。魏青松律师团队代理VMI公司从经济分析角度评估专利技术对产品的价值增量,运用符合技术规律的“故障率差值”法来精细化计算多部件、多专利集成的复杂产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所采用的技术贡献率计算方法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苏州中院,江苏高院)
代理中核二二以及中核二二泰国公司就泰国暹罗某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涉及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CIETAC的数起仲裁案,涉及仲裁裁决在泰国当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总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
代理某知名桥梁钢构上市公司(江苏中泰)与某央企总公司之间总标的额约人民币3亿元的加工合同系列纠纷案。提出合理的管辖权异议以及程序性审理建议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将原本散布于江苏、上海、重庆三地的案件统一指定重庆高院审理,消除对方试图利用所谓地缘优势,扭转劣势,实现全面和解。(上海浦东法院,上海仲裁委,上海一中院,重庆五中院,重庆高院,泰州中院,江苏高院,最高法院)
代理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诉新疆某石化有限公司、新疆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3亿多元,本所代理委托人一审、二审和再审均获胜诉,并帮助委托人顺利执行一幢办公楼抵偿债务。(银川中院、宁夏高院)
代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扬州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当事人拖欠华为公司7000多万货款本金及违约金4000多万元长达6年,在对方当事人及股东掏空资产,恶意逃债的情况下,本所律师通过回款之诉、撤销之诉、追加之诉及多种保全措施,充分利用对方注册资本未实缴、资本运作的急迫性等要害,采取追究新老股东及董监高连带责任等多种策略,迫使对方主动和解,帮助华为公司快速实现80%以上回款。
代理世界排名第一的欧洲橡胶与轮胎制造商荷兰VMI公司数十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系列纠纷诉讼,其中一起案件VMI荷兰公司、固铂(昆山)轮胎有限公司与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是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首例专利确认不侵权案,该案入选2019年第10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并荣获2020年“江苏省十佳涉外法律服务案例”。(苏州中院,江苏高院,最高法院)
代理中海华东物流有限公司(CSG)金融监管系列纠纷案,成功为委托人减损人民币6000万元。(无锡中院,江苏高院)
代理湖北某公司等与苏州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该案成功入选2018年2月28日江苏高院发布的《江苏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代理欧洲某集团公司系列侵害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其中一起案件获得2016年度上海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代理美国某公司数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入选2016年度“苏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代理某世界500强企业江苏常州“猎鲨1号”特大跨省制售假冒手机系列案件,并入选“中国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2012年度十佳案例”。
代理耐克公司(Nike)处理侵权商标权纠纷案,该案被评为“中国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2003年度十佳案例”。
此外,魏青松律师还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上海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等成功代理30余起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同时,亦作为CIETAC、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南京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审理数十起案件。
非诉类:
在江苏、上海、深圳、天津等地为多家外国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并购、重组、清算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接受江苏省国资委、交通控股委托,就收购金鹏航空股权拟设立“江苏航空”事宜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为众多包括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在内的企业进行FCPA、反商业贿赂等方面的企业合规调查并提供解决方案。
为多家企业在商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与解决方案,如曾代理某知名品牌汽车企业对其取得天津某公司的控制权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协助多家国有企业制定合规管理方案,建立合规管理运行机制与合规管理保障机制,保障企业依法合规、持续稳健经营,如受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交通厅委托,为省属试点企业之一宁沪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为多家境内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政府机关等涉及的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如为某发电厂投资总额超过10亿美元的BOT项目提供法律支持;为某知名房地产有限公司标的近亿元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等。
为某集团公司在内地及香港的三十余个投资项目重新设计股权结构、合理规避投资风险。
为多家世界500强、美国500强企业在中国的企业合规、日常运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曾为某世界顶级公司就一起轰动中国的重大产品责任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专业研究:
在《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国有资产管理》、《中国法学》、《国际贸易问题》、《上海经济》、《江海学刊》、《董事会》、香港《现代金融》、Asia law及LexisNexis等刊物上发表三十篇法学论文,出版著作三部。
社会职务:
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第三届、第四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第一届、第二届);武汉大学江苏校友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荣誉奖项:
2008年9月,首届“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2009年11月,中央统战部等五部门“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年3月,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优秀律师”;2015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亚洲法律事务》(“ALB”)2015年“客户之选:最受青睐的20位中国顶级律师”;《亚洲法律事务》(ALB)2018年度“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8年3月,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律协“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2018年5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19年1月,国务院“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9年3月,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2019年12月,《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中国市场“A-List法律精英”;2019年和2021年,两次受邀赴北京天安门观礼台现场观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两大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