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轮训班(第一期)在苏州大学圆满举办
时间: 2026-09-23  作者:   浏览次数: 10

8月17日至21日,由安徽省律师协会主办、我校律师学院承办的安徽省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轮训班(第一期)在天赐庄校区举办。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唐华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苏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宫向阳出席开班式并致辞,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周世虹主持开班式,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张晓健、副会长李甫、秘书长陈立权等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安徽省律师协会县域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安徽省各地区扎根基层的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以及江苏、浙江、广西、贵州、宁夏等省(区)的县域律师代表约80人参加培训。

开班寄语

首先,宫向阳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介绍了苏州大学126年办学历程与东吴法学厚重底蕴,重点阐述了我校紧扣法治建设的时代要求,深耕实践导向法治人才培养的积极探索。他表示,学校将依托律师学院等新平台、新载体,进一步加强与产业界与律师行业的深度交流与合作,通过产、学、研等多维度打造持续赋能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产业学院”。学校将把承办本次跨省域专项轮训作为推动律师学院自身建设和深化两地合作的重要契机,搭建跨省域律师行业交流协作的平台。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唐华军作开班动员讲话,他表示,本次培训是做好新形势下县域律师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补齐县域法律服务短板、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的重要抓手。全省县域律所主任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淬炼忠诚之魂,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紧扣时代之需,一以贯之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筑牢发展之基,常抓不懈优化县域律所建设,切实担当起法治乡村建设重任,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专业力量。

课堂研修

本次培训聚焦县域律师政治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提升,内容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理论课程涵盖习近平党建思想、农村集体“三资”改革、“十五五”规划与乡村振兴、新《行政复议法》、刑民交叉案件、公司法疑难问题等专题,同时围绕中小律所经营发展、律所主任领导力、县域经济转型等主题开展辅导,授课老师既有苏州大学学者,也有江苏律师界实务专家。

实地调研

培训期间,学员们先后走进苏州大学校园溯源百年校史,感悟“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实地调研太仓东林村,学习乡村振兴示范点的法治建设经验;赴江苏益友天元(太仓)律师事务所、上海利歌(太仓)律师事务所、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等交流座谈,与苏州同行深入探讨县域律所的发展路径与管理模式;在枫桥街道社会治理中心,学员们深入了解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对“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有了更加真切的体会。

培训期间还组织了分组研讨、沙盘模拟和早间微论坛等活动,学员围绕县域律师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治理等主题深入交流,在沉浸式体验中锤炼团队领导力,在观点碰撞中共享管理智慧。

学员分享

培训期间,多位学员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分享了学习感受,并接受了现场采访。

结业启程

21日下午举行结业式,学员代表交流了学习心得,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鲍小娟与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甫共同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结业式上,李甫对本次轮训班的圆满举办给予充分肯定,并全面回顾了五天以来理论授课、分组研讨、实地研学、律所交流等各项学习成果。他指出,本次跨省研学机会难得,全体学员学有所获、思有所悟,拓宽了县域律所发展思路,汲取了长三角地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先进经验。他强调,各县域律所主任、合伙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学深悟透所学内容,把先进经验转化为律所建设实效;要立足县域基层阵地,主动融入地方治理,深耕基层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要加强皖苏浙等地县域律师交流互鉴,凝心聚力、履职担当,建功 “十五五”,奋力推动我省县域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最后他勉励全体学员做好培训成果转化,带动本地律所发展提质增效。

该项目是苏州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以来承办的首次跨省域县域律师专项培训,学院将秉持“专业、开放、赋能、共生”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与全国各地律师行业的交流合作,夯实教育合作平台,助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锻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律师队伍、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大局贡献高校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