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上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审判综合楼广场隆重举行。如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缪小华、长江镇党委书记顾留忠、我院教授朱谦、副教授冯嘉、如皋市司法局局长卢延林以及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成员单位领导、如皋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长江法庭工作人员等出席揭牌仪式。南通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与我院党委书记周国华共同为“环境资源法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揭牌。如皋法院院长章智敏主持揭牌仪式。

如皋市委常委、政法委缪小华书记指出,如皋法院此次与我院开展合作共建,必须要充分汲取教育资源,通过学术讲座、法学沙龙等形式,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研讨、调研合作等活动,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经典案例编报、理论调研撰写等领域,实现无形的能力提升和有形的研讨成果并举;发挥执法司法联动优势,努力打造高水平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周国华书记表示,苏州大学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谋求发展,王健法学院在环境法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此次环境资源法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落户如皋法院,学院将借助法院丰富的司法数据资源、典型的司法案例、深厚的审判经验,深化理论教学、拓宽研究视野,实现环境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共同建设常态化环境资源人才培养机制,打造示范基地品牌。

南通中院高鸿专委针对基地共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虚心学习,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借助教学实践基地平台,向专家、学者学习请教,拓展对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认知,加深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理解,破解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二、诚心合作,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与教学的互动共赢。通过资源共享、邀请指导、合作研讨等方式,既给学院提供鲜活、生动的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用于教学研究,又有利于法院培育精品案例、开展前沿法学研究。三、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资源审判新经验。突破传统审判理念及当前环境治理大背景,寻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的契合点,不断适应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新格局。

揭牌仪式后,朱谦教授就《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反思》作专题讲座。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来宾、审判人员以及闻讯赶来的律师代表等60余人聆听了讲座。
